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34名工作人员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4-11-01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民族院校,也是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工作,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详细信息可登录学院官网 http://www.hljmzzyxy.org.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详见《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意:1.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
2.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在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hljmzzyxy.org.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应关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招聘人才专栏”,及时查看岗位计划缩减、取消等信息。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及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招聘人才专栏关于考试及准考证打印相关公告,按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或折合为)100分。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重点考测考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岗位匹配能力等。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低于60分数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计划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考生可登录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招聘人才专栏查询本人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1)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招聘人才专栏发布公告。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放”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因主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招聘人才专栏(http://www.hljmzzyxy.org.cn/)公示3个工作日。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招聘人才专栏发布公告。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试讲、竞聘演讲、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各岗位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招聘人才专栏公布。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方案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560023
监督举报电话:0451-85560102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4BAC52FCD919792E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