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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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为加强东港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东港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东港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已落实工作单位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2年8月31日(含)之前取得相关要求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2022年毕业,并于报名开始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就读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招聘学校网站、东港市政府网站、东港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和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微信公众号:
1.东港市卫生健康局:东港市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
2.东港市中心医院:东港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
3.东港市中医院:东港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
4.东港市第二医院:东港市第二医院微信公众号
5.东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港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
6.其他单位参考以上医疗机构公众号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9时至2022年7月8日24时。
报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已签订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所报单位邮箱进行报名,每名考生仅限申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东港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纸质扫描件;
2.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加盖学校公章);
5.有医师资格证要提供证件扫描件;
6.个人简历(500字以内简述个人经历);
7.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附件3),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020年、2021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由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提供档案保管证明扫描件(附件4)。
9.《东港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附件5);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东港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承诺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报名材料须发送至所报考单位报名邮箱。各单位接收报名的邮箱:
1.东港市中心医院:rlzyb7133376@163.com
2.东港市中医院:dgszyyrsk@126.com
3.东港市第二医院:386624419@qq.com
4.东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g210681@163.com
5.东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09544675@qq.com
6.东港市结核病防治所:dqtbf@163.com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考试和应聘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核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由各用人单位组成专家考核组。每个考核组由5名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官组成,面试考核内容为二个方面:一是自我介绍,应聘者进行现场自我介绍;二是专业知识答辩,答辩内容为本专业的学识能力水平,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考官提问问题以医疗卫生相关专业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原则上不得超时。面试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请保持电话畅通)。被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指定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丹东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和《东港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调查表》(附件5),通过体温测量后(不超过37.3℃),到指定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的地点为准)等待面试。进入考点要服从管理,除进行身份信息核对外,考生要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中途不得摘掉口罩。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签约及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被确定的签约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在东港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指导下,进行双向选择签约。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毕业学校邮寄个人档案至东港市卫生健康局。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含)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
应聘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东港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
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由东港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査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东港市卫生健康局、用人单位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确定无疑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议人员,相关部门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后,用人单位需要填写《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拟聘人员的考察材料,报送丹东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7)。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港市卫生健康局所有。
咨询电话:
1.东港市中心医院:0415-7133376
2.东港市中医院:0415-6685025
3.东港市第二医院:0415-7748448
4.东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141827
5.东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415-7170112、 0415-7170115
6.东港市结核病防治所:0415-7748770
纪律监督电话:0415-7148120、0415-78651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